关于开展2021春季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的通知

导语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 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的通知来了!

   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 号)文件精神,要求支持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 下同)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为确保过渡期内我省帮扶政策 的稳定性、连续性,经研究,决定 2021年春季学期继续在 全省范围内实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政策。 一、扶持对象及条件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 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 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脱贫家庭子女。上述扶持 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助学 补助。辍学、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不纳入扶持范围。

  二、扶持方式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方式。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无论在何地就读, 其家庭均由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部门审核发放助学补助,补 助资金通过直补到户的发放方式直接拨付给学生家庭。

  (二)补助标准。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基础上, 叠加给予助学补助,全省统一补助标准为:每生 1500 元/学 期。

  三、审核发放要求

  请各地迅速复核 2020 年秋季学期补助发放名单,严格审核把关,剔除今年春季学期休学、辍学、参军、服刑等类型学生,同时组织乡镇、村对系统内监测对象家庭就读职业 学历教育学生资质进行摸底核查,确定职业学历教育拟补助对象,经乡镇人民政府公开公示 7 天无异议后,由县级乡村 振兴部门汇总名单并审定,经财政部门通过学生家庭明白卡 发放 2021 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今年春季学期补助各地需 在 8 月 31 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

  秋季学期“雨露 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发放要求将另行通知。 今年春季学期补助对象中如往年已接受补助,此次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和学籍证明,其是否就读(含顶岗实习)由 各地严格把关。其他审核发放程序、数据录入、考核评估等事项,参照《关于切实加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补助实施 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8〕3 号)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岳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雨露计划】可获湖南省雨露计划补助申请指南、补贴标准、所需材料、申请流程、发放标准等。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