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导语 这是关于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详情请看下文。

  岳阳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2013年10月30日,岳阳县筻口镇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该镇南源村3名在临湘市长塘镇中心小学就读的学生被绑架杀害。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岳阳市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岳市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13〕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学生安全事关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从本次事件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文件决定,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通报会,研究现状,提出措施,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积极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安全常识教育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立足课堂主渠道,把安全知识作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做到课时、教材、教师、教案、考核“五落实”。要全面加强交通、消防、用电、教学、饮食卫生、户外活动、自护自救等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不断提高学生的自警意识和自护能力。

  三、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各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1. 落实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或中途离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学校和班级认真记载。要加强学校门卫管理,防止学生擅自外出。

  2. 落实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校车管理例会、校车驾驶员管理、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校车所有人及驾驶人培训学习等一系列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要重点落实以下两项制度:一是落实随车照管人员管理制度。要求随车照管员要组织学生有序集合,有序上下车,安全乘车,及时反馈接送学生用车情况,及时处理学生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上午上学时,要随车沿站点逐一接学生安全到校;下午放学时,组织学生列队点名上车,一旦发现学生缺席情况,校车司机或随车照管员要及时与学生家长或学校取得联系。二是落实行车日志制度。学生上下车时段,学校必须有值班人员在岗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并认真填写校车行车日志;当班驾驶员或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按时如实登记车辆每日运行情况日志,交班时应当签字。

  3.落实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凡有寄宿生的学校,要配备专人负责学生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确保寄宿学生安全。

  4.落实家校安全责任书制度。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按照学生活动的时段、范围、内容等,对哪些属于学校的、哪些属于家庭的应界定清楚,进一步明确各自监管责任,不留空挡,不留盲区。同时,学校与各部门之间,与班主任、任课教师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消除管理死角,形成全员参与管理的安全工作机制。

  岳阳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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