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岳阳生育津贴政策

导语 岳阳生育津贴是指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再生育或妊娠所休的产假后所领取的工资,具体内容请看正文。

  参加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在国家法定产假和奖励产假期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每日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之值。生育津贴由参保单位申领和代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天数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158天。下列情形另增加产假: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三)申领生育津贴需提交下列材料: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2.本人的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终止妊娠证明;

  4.参保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生育津贴申请表》

  8.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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