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公积金住房贷款业务申请条件

导语 岳阳公积金住房贷款对象是在本市范围内合法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及其共同借款人或未成年子女。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填写《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从开户之日算起),且月汇缴额达到岳阳市当年最低汇缴标准。

  2、借款申请人应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的月均还款额与家庭其他债务支出之和,不得超过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的60%。家庭其他债务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办理的商业银行贷款、信用卡透支、民间借贷等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视同于担保人的债务。

  3、近二年内在岳阳市合法购买自住住房:属首套自住住房的,需付清20%房款;属第二套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付清30%房款;第三套房(以上)不能申请贷款。

  4、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如果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信用记录有连续6次或累计10次的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5、以本次购买的自住住房作为抵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岳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入口、缴存标准、办事网点地址电话等。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