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什么条件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我们都知道在买房的时候可以提前我们的住房公积金用,但是其他还有什么情形下可以提前住房公积金呢?详见正文。

  岳阳市什么条件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10号)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推荐阅读:岳阳市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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