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建自住房时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导语 不同情况提起公积金所需材料也不尽相同,本文介绍岳阳市建房的时候提前公积金所需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岳阳市建自住房时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

  4、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规划、国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房的行政审批资料、住房主体工程开始动工建设的资料,以及管理部出具的调查报告;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登记日期10年以上《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鉴定等级为C或D级),如鉴定报告由第三方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应提供该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

  5、施工合同和支付费用凭证原件;

  6、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推荐阅读:岳阳市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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