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企业要不要缴住房公积金?

导语 必须缴。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自设立之日起30日之内就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手续,随后应当按月缴纳。

  问:岳阳市企业要不要缴住房公积金?

  答:必须缴。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自设立之日起30日之内就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手续,随后应当按月缴纳。

  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就是说:

  一是住房公积金缴纳是依法具有强制性,企业不是想不想缴的问题,而是必须缴纳。

  二是对企业拖而不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是无可奈何,而是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手段,缴纳到位的。

  目前,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缴纳的单位和企业各县区都有一些。

  <<<<推荐阅读:岳阳公积金怎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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