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胎政策生育次数怎么计算?

导语 湖南三胎政策: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对于双胞胎以上的情况,在适用生育政策时,均按照子女的数量而非生育的胎次进行计算。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

  问:再婚夫妻在重组家庭前已生育子女的,如何计算子女数量?双胞胎、多胞胎的情况又如何计算?

  答: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也就是说,在适用生育政策时,一对夫妻生育的子女数仅按照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依法收养的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都不再计算为现在这一对夫妻的子女数。

  对于双胞胎以上的情况,在适用生育政策时,均按照子女的数量而非生育的胎次进行计算。因此,一对双胞胎应该算作2个子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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