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符合法定生育的,女方额外增加产假60天。一共是158天。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岳阳市男性法定产假护理假有20天。
政策来源:https://www.yueyang.gov.cn/zcfg2/content_1643163.html
岳阳哺乳假规定
孕期劳动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