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结婚登记办理流程
导语 岳阳结婚登记办理有受理、审核、登记三个过程,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先关注湖南民政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哦~
岳阳结婚登记办理流程: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一)办理条件
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一方当事人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岳阳市的内地居民;
提交的证件、证明等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预约入口
微信搜索湖南民政小程序点击结婚预约
输入双方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信息,联系电话等
上传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簿原件照片
选择预约时间,前往民政局办理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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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当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临时身份证办理。
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3)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2.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
3. 户口簿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