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决定在区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行限制中型以上货车通行(新能源货车除外)。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区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行限制中型以上货车通行(新能源货车除外)。现通告如下:
1️⃣禁行时段:自2025年2月23日起全天候24小时。
2️⃣禁行区域:正虹路以南,糖粮路及尚磊路、051县道以西,056县道以北,万里路、花园路、青年南路以东合围区域。即正虹西路、兴盛北街、兴盛南街、屈原大道、富民街、槐花路、岳飞路、纺城路、青年北路、凤山路、边山路等城区主次干道。
3️⃣绕行路线:万里路-西大堤-工业大道-210省道-正虹东路-糖粮路-尚磊路-051县道-056县道。
4️⃣因生产经营(湘天饲料厂、长江饲料厂等禁限行区域内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必须进入禁行区域的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专业作业车,须由进出料的企业或运输企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备后,方可按报备路线行驶。
5️⃣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的大型汽车,以及工程抢险车在执行抢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车车辆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垃圾转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区域道路通行。
6️⃣希望广大驾驶人积极支持配合,自觉遵守,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电警抓拍设备安装位置及所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7️⃣即日起至2025年2月22日为宣传告知期,2025年2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