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城乡低保标准和认定低保对象基本要件
导语 持有岳阳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岳阳县现在执行的城市低保标准为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000元/年。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
1、户籍状况
2、家庭收入
3、家庭财产
持有岳阳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岳阳县现在执行的低保标准:
城市:650元/月
农村:5000元/年。
即核除因病、因学和就业刚性支出外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650元的城市家庭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年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农村家庭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家庭人均收入是低保的唯一准入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岳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岳阳低保补助标准、低保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办事网点、低保申请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