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和医保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就没用了吗?

导语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是合并实施,不是“合并”。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独立险种仍将保留,“五险”不会变“四险”。

  问: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就没有了吗?

  答:生育保险仍然存在!参保人的待遇享受不会受到影响。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是合并实施,不是“合并”。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独立险种仍将保留,“五险”不会变“四险”。2019 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明确了“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要求各地对两项保险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改革推进过程中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岳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医保报销指南、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局地址电话、定点医院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