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养犬管理服务系统

导语 为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岳阳市养犬服务系统上线啦!

  岳阳养犬服务管理系统

  养犬规定:

  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公安机关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养犬人应当在取得犬只后十五日内到住所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和单位,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便民原则委托街道办事处或者其派出机构办理养犬登记。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委托的机构应当建立登记犬只的电子档案,并录入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电子档案记载下列事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岳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狗证】可获岳阳养犬证办证APP下载、网上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宠物疫苗接种医院名单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