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退役军人公交和景区优待政策

导语 岳阳市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享受公交和景区优待,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乘坐城市公交车、游览景区优待

  一、优待对象

  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

  二、优待内容及方式

  (一)乘坐城市公交车优待。优待对象持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统称《优待证》)或《残疾军人证》,在岳阳市城区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预付费定制城市公交车除外。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二)游览景区优待。优待对象凭本人的《优待证》或《残疾军人证》,享受优惠票价参观游览《岳阳市国有等级景区优待目录》(详见附件)中的景区,园中园、园内收费及夜游项目除外。

图源:岳阳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时间

  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岳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优待证】可查看湖南优待证申领指南(条件+时间+地点+材料+流程)、注意事项、疑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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