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使用公积金
导语 本文介绍了在岳阳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业务的办事指南,如提取 贷款,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1、提取业务:
①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申请办理相关提取业务;
②办理销户提取后,自销户之日起满一年方能再次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2、贷款业务:
①贷款最大额度按近6个月正常缴存额(不含超上限汇缴额和补缴额)的30倍计算;
② 还款采用“缴随贷定,以缴抵贷”模式,当月缴存用于偿还当月贷款还款;
③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限双方均为灵活就业人员)合计缴存余额不得低于贷款月还款额的6倍,月缴存额之和不得低于贷款月还款额;
④ 出现停缴、少缴情形,首月电话提示并补缴,未成功管理中心可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扣收当月应还款;次月仍未补缴成功,管理中心可暂停扣收并有权通过司法途径提前收回全部借款。
3、在职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共同贷款:一方为单位在职职工,应以在职职工为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为灵活就业人员时,贷款最大额度按双方可贷最大额度相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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