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办法

导语 云溪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电梯加装完成后,由奖补申请人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奖补申请人为实际投资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补助申请人可选定1名代表负责补助申请,奖补资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第一条﹐为鼓励既有住宅小区居民依法自愿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改善居住条件,根据《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岳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岳阳市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奖补资金是指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的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到位。

  第三条奖补对象为我区范围内2005年(含)前建成的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住宅加装电梯。已纳入征地拆迁计划的居民住房、居民自建房和城中村居民住房不属于奖补范围。

  第四条﹐申请奖补资金的电梯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加装电梯许可手续;

  ( 二)依法依规报批报建并经验收合格,同时完成电梯使用登记;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对于符合奖补条件的住宅加装电梯,每台奖补8万元。纳入当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电梯加装可以额外奖补2万元。

  第六条本奖补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电梯加装完成后,由奖补申请人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奖补申请人为实际投资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补助申请人可选定1名代表负责补助申请,奖补资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请材料包括:

  (一)岳阳市云溪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 二)岳阳市云溪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共同确认表(附件 2).

  第七条︰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对奖补申请共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至加装电梯奖补申请人确认的收款账户。

  第八条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有关审核部门应严格审核奖补申请。对有关个人和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奖补资金的,追回骗取资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获得财政奖补的电梯,不改变原有建筑、加装电梯后新增建(构)筑物和设备的产权关系、维护保养等权责关系。

  第十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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