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导语 为确保2024年汨罗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汨罗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汨罗市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一、教师资格证认定种类

   1.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 小学教师资格

   3. 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汨罗市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 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人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认定体检合格(汨罗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指定的体检医院为汨罗市人民医院)。

  三、教师资格证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上半年6月3日08:00-6月21日17:30;下半年10月21日08:00-11月1日17:30。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我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汨罗市教育体育局。

  4.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B,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5日08:00——11月6日17:30

  2.现场确认地点:汨罗市教育体育局办公楼807室。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一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B)一致。

  ④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汨罗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指定的体检机构是汨罗市人民医院。

  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⑧申请人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提前一周在“湘易办”小程序可在线申请)。

  (三)证书颁发

  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当场或电话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机构为汨罗市人民医院体检科(门诊部五楼)。下半年批次申请人须在10月28日前携带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版的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1张,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730-5180843。

附件下载: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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