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城乡居民低保申请指南
导语 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满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可以准备好申请报告,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成员合影照片等有关资料向当地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办理条件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持当地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1.持当地非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温馨提示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3.民政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办理材料
农村低保申请材料
1.户主的书面申请报告:家庭基本情况、申请低保的理由等;
2.户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抚、扶养关系的,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7.系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文书;
9.审批管理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资料。
城镇低保申请材料
1.户主的书面申请报告:家庭基本情况、申请低保的理由等;
2.户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成员就业状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
4.审批管理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资料。
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参考点击进入
办理流程
1.本人书面申请(1个工作日)。由户主或其委托人(村居民委员会)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乡镇受理(社工协助完成)
①入户调查(2个工作日)。村居将申报低保名单报乡镇民政办,民政办组织入户调查。乡镇民政办组织、村委会协助,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入户调查覆盖面100%。
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家庭收入测算(5个工作日);
③审核汇总(2个工作日)
第一次公示(5个工作日):入户结束结束后,乡镇应根据入户和信息比对结果对申请低保对象做出审核意见,确定拟保障对象类别,并以到户公示单和村(社)固定公示栏的形式进行广泛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县民政局审批(7个工作日);
入户抽查30%,县救助服务中心组织,社工参与(5个工作日)
资料审批(2个工作日)
第二次公示。对批准享受对象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进行张榜公示
4.打卡发放。
2022年底前已全面完成补差发放的改革任务,根据《岳阳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2023)》,实事求是测算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合理确定低保补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