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灵活就业参保补贴指南(补贴标准+参保方式)
导语 本文介绍了灵活就业(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指南,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补贴标准及期限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参保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两种制度可选择:
1、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参保地所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
可根据个人情况灵活选择中断或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会因中断而减损权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
2、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按年、按档次缴纳,缴费档次按照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3、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线上 :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各级人社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轻松办理参保登记。
线下 :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就近选择能够办理参保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办理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当场反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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